7月23日上午,欣和公司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市纪委市监委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追责问责通报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并部署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的有关工作。公司纪检委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公司纪检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全体人员及资产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欣和公司纪检委员梁凤莲详细传达了《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开展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文件的核心内容,结合近期我市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通报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明确了各类安全隐患的表现形式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重点强调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黎颖结合欣和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严峻,提出了必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与会人员认真聆听,并针对文件中重点提出的安全协议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界定划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同时公司纪检委员梁凤莲对欣和公司纪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公司纪检部门近期就资产租赁经营过程中新版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落实会上部署,确保公司在租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正确导向,欣和公司纪检部门于2024年7月25日至26日对公司255处在租资产安全协议书和意识形态承诺书签订情况展开全面检查,通过查阅档案、与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获取准确详实的签订信息。经监督检查,共发现安全协议书存在未填写签订日期、法定代表未签字等两类问题共计5个;意识形态承诺书存在未签订、未填写日期、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等三类问题共计8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提高了资产和经营部门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公司的发展规避了经营风险、营造了良好的思想氛围。
纪检部门将持续关注安全协议书和意识形态承诺书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复查工作,确保公司在租资产的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的稳定。